聚会时喝出假酒,艾先生不依不饶投诉至相关部门,最终五家商铺受到处罚。
近日,市民艾先生从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一烟酒商行花588元,买了一箱(6瓶/箱)乡都解百纳干红葡萄酒,随后赶赴劳动街附近一餐厅的饭局。
艾先生一行品尝了这酒之后发现口味不对,于是艾先生又去邻近的大超市买了一箱新酒让朋友们品尝。他们发现之前买的酒商标纸上的线条图案是灰黑色,而新买的酒商标纸上的线条图案是暗红色。
第二天,艾先生来到了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投诉。
执法人员与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取得联系,得知在2006年8月26日之后,为防止市场上出现仿冒品,该公司就用暗红色取代了灰黑色。
随后,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联合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对乌鲁木齐市112家批发零售酒类的商店进行了检查。经厂家工作人员现场甄别,天山区百分百名酒商行、沙依巴克区福鑫烟酒商店、沙依巴克区鑫福顺昌百货超市、晨飞烟酒茶商行、祥瑞商行这5家商户店内待售的35瓶乡都解百纳干红葡萄酒涉嫌存在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问题。
35瓶涉假葡萄酒全部被执法人员密封标记,送往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技术部门鉴定,厂家一星期后发来的鉴定报告显示:上述35瓶产品均为假冒产品。
5月9日,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了解到,他们已经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没收了那35瓶假冒葡萄酒,并对售假商户处以与产品货值等值的罚款。
面对处罚,商户朱某向执法人员表示:“早知道是这种‘陪了夫人又折兵’的结果,我就不该进这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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