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我省网监部门破获一起非法制作并在互联网上出售上海盛大网络游戏有限公司运营的游戏外挂程序牟利的案件。记者从省公安厅网监处了解到,此案是国内第二起利用游戏外挂程序非法牟利案。
2006年11月初,我省网监部门接到上海盛大网络游戏有限公司报案称,有人在海南非法制作并在互联网上出售该公司运营的冒险岛游戏外挂程序牟利,严重侵犯了该公司和广大玩家的利益。接到报案后,省公安厅网监处经过初步调查,证实盛大公司报案属实,并对获取的涉案外挂程序样本进行详细分析后,认定该涉案外挂程序运行时通过破解盛大公司冒险岛游戏客户端程序的保护机制,控制了游戏的进程,篡改了游戏的部分功能,违反了《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侵犯了盛大公司的著作权。2006年11月24日,我省海口市公安局网监处将该案作为非法经营案件立案侦查。
确定嫌疑人的具体位置后,我省网监民警分别于2007年1月24日、25日在上海、我省澄迈将3名嫌疑人抓获。
经查明,2005年3月,陈某从国外的游戏论坛上学会了编写游戏外挂程序,编写出第一个冒险岛游戏的外挂程序并开始出售。2005年4月,莫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陈某,开始购买陈某的外挂用来玩游戏,每个外挂价格10元。2005年6月起,莫某使用陈某的外挂经营游戏代练,后来因外挂价格涨到几百块钱一个,莫某为降低代练利润,向陈某提议共同经营代练,陈某负责提供外挂,他自己负责使用外挂经营代练,并许诺所得20%付给陈某。这种模式一直持续到两人被拘留。其间,莫某还提供了一台服务器给陈某无偿使用,陈某把这台服务器作为其卖出去的外挂程序的用户认证服务器。2005年年底,陈某还制作了《冒险岛》游戏的命名为“冒险之星”的另一个外挂程序,并在某网站上出售。王某把陈某的外挂命名为“小强”外挂,在冒险岛游戏里公开叫卖。
今年2月17日,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莫某经检察院批捕并羁押。此案将在近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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