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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我们的“虚拟财产”

[日期:2007-01-26]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吴幼祥 杜蕾 [字体: ]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25日电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装备、武器、还有游戏中的货币等从网络游戏世界里衍生出来的物品也越来越多地影响着玩家的生活。这些物品算不算真实的财产?能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互联网为人类打开了另一个世界,《魔兽世界》、《传奇》、《征途》、《梦幻西游》等一个个令人目不暇接的网络游戏,正渐渐地影响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飞速发展,游戏者以十万、百万、千万的规模在膨胀,而盗窃、诈骗游戏中使用的货币、装备等虚拟财产的案件也在日益增加。这些只有在虚拟的互联网上才能发生价值的“虚拟财产”,是不是属于真实的财产?法律能保护这些虚拟财产吗? 

    事件“虚拟财产交易”引发官司 

    2006年岁末和2007年年初,互联网内两桩官司让网民和非网民都非常关注一个新的关键词———“虚拟财产交易”。2006年11月末,深圳的腾讯公司向杭州的淘宝公司发出律师函,指责淘宝网上有卖家在出售腾讯公司提供的QQ号和低价Q币,腾讯公司认为淘宝网应删除网络卖家出售QQ号码和低价销售Q币的页面,并避免再次出现此类情况,否则,淘宝网将与卖家构成共同侵权。 

    2006年12月初,淘宝公司状告腾讯公司,认为出售QQ号和Q币的行为属用户合理处理自己的虚拟财产,淘宝不能删除或禁止此类信息的发布。腾讯公司则于今年初在深圳反诉淘宝,称淘宝网卖家销售QQ号的行为侵犯其财产所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淘宝公司明知淘宝网上卖家销售QQ号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判令淘宝停止在淘宝网上为卖家提供QQ号网络交易的平台;卖家王某停止在淘宝网销售QQ号;两被告赔偿腾讯公司50万元,其中淘宝卖家承担100元。 

    现象 

    矛盾背后的商业利益之争 

    不仅仅是腾讯一家对QQ号和Q币的网络交易非常在意。金山、网易、盛大、第九城市等国内大型网络游戏公司,也因为一些C2C网站销售游戏账号、游戏装备、游戏币等虚拟物品而烦恼。为什么网络游戏公司对于网游这类虚拟财产的交易频频指责?难道是因为这些公司所说的,交易的虚拟物品大多是通过盗窃或其他非正当手段获取的? 

    杭州一位网游业内人士一语道破天机,这是因为商业利益发生了激烈冲突。发售游戏点卡或是出售游戏装备是许多网络游戏公司的赢利模式,如果有人私下交易,到第三方的C2C购物网站上买到折扣更低的游戏币或装备,那就直接侵蚀了网络游戏公司的利益。所以,这么多的网络游戏公司会坐立不安。 

    而网游公司又只能以网络盗窃猖獗,“产销一条龙”,C2C交易平台成为盗窃者的销赃场所来指责。但对于C2C网站来说,游戏币、网游装备等已成为交易的重要内容之一。仅在淘宝网上交易的Q币,每天的成交量就超过了100万元人民币。数据显示,每个网络游戏用户在虚拟物品方面的年平均消费超过500元人民币,而这一数据正在以很高的速度每年递增。这在拥有一亿多网民的中国市场,虚拟财产交易市场无疑是一座金山。所以为了维护购物网站的商业利益,C2C网站也要站出来了。 

    争议“虚拟财产”与“法律保护” 

    一位网名“小草”的杭城网游女玩家,从前玩“传奇”,现在正在玩“魔兽”,虽然很少用钱去买游戏装备,但她现在的级别和一些“宝物”,都是辛辛苦苦练出来的。她认为,时间就是金钱,她的这些网络的虚拟财产,完全是有价值的,理应得到保护。 

    虚拟财产的获得主要是通过个人劳动和财产投入而取得的。在游戏过程中,游戏参与者获得的虚拟财产,往往是通过数百小时乃至数千小时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以及个人智力投入来获取的。虚拟财产获得时所投入的劳动量,丝毫不比现实社会中真实财产所投入的劳动量小。因此,虚拟财产的价值及其重要性,绝对不亚于现实世界里的真实财产。 

    中国政法大学一位教授认为,现在法律中虽然没有针对保护“虚拟财产”的明文规定,按照《民法通则》中保护公民合法利益的精神,虚拟财产是虚拟的,但是产生的利益却是实际的。 

    开发《大唐风云》的天畅科技CEO郭羽认为,虽然目前虚拟财产已经形成了一个地下交易市场,但虚拟财产的产权归属,价值如何衡量,是否可以进行交易转换等等,这些问题在实际的鉴定和操作中,各方面的关系错综复杂,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清楚的。“作为游戏公司,我们对玩家在游戏中出现的账号失窃、装备丢失等情况,在验证其真实性的前提下,在游戏中主动给予玩家恢复或补偿”。 

    新闻链接 

    虚拟财产保护面临法律难题 

    江西一名经常上网的少年日前用种植在网吧计算机上的木马程序盗窃另一名上机者的QQ号码,取走其全部Q币,并用盗来的QQ号继续上网,结果被逮住,送公安机关处理。然而,面对这名网上盗贼,公安部门在处理时却犯难了。江西省公安厅网监支队负责人介绍,由于我国现有的《刑法》没有针对虚拟财产的条款,盗走虚拟财产是否触犯刑法,还存在争议。并且诸如上网者的游戏装备,作为一种虚拟财产,是否受法律保护,这类财产被盗后,价值如何计算,也都没有法律依据。 

    新闻链接 

    韩国中止虚拟财产中介交易 

    在韩国的网络游戏发展初期,虚拟财产的交易也曾遭遇过法律空白的难题,并且禁止过虚拟财产的交易,但实施效果很差。现实中,虚拟财产的交易难以阻止,最终转向地下,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各种纠纷也不断发生,但因虚拟财产被定性为不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许多用户在司法上很难取得保护。重新审视虚拟交易后,韩国最终在法律上承认了虚拟物品的合法性,虚拟交易也受法律保护,更在前不久提议进一步禁止进行虚拟货币交易的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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