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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酱坛”遭抢注 注册者欲售高价称并非恶搞

[日期:2007-01-08] 来源:人民网  作者:人民网 [字体: ]
 俩郑州人抢注“百家酱坛”

  取“百家讲坛”谐音 自称不是恶搞

  随着央视“百家讲坛”栏目声誉鹊起,与之谐音的“百家酱坛”商标已先后被两名郑州市民在不同商品类别中抢注。1月5日上午,郑州市民付先生通过河南博大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百家酱坛”的注册商标。

  “我主要是在‘酱’字上做文章”,据商标注册人付先生介绍,他注册的是食品类第二十九类和第三十类两个类别的商标,囊括了各种食用酱类。注册“百家讲坛”的谐音商标,他不觉得是恶搞之举,而恰恰认为用在酱类食品上极为贴切实用。

  1月6日,记者登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却意外查知,“百家酱坛”已早在去年6月22日被抢先一步注册,巧合的是注册人同是郑州市民,国际分类号为第二十九类,目前状态为“商标注册待审中”。记者随后致电经办此商标注册代理的河南协创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当即获得证实。

  对此,河南博大商标事务所负责人张延涛表示,根据《商标法》注册在先原则,付先生第二十九类的商标申请被驳回的可能性非常大,但并不妨碍他对第三十类商品商标的正常申请。因为有后者保底,付先生认为实在是“劫后余生”,都怪自己没有把一年前就有的想法尽早付诸行动。

  如无意外,书法工作者付先生两年后就能如愿获得相应的“百家酱坛”商标证,他希望到时能转手卖个好价钱,也希望以此提醒河南的电视品牌栏目增强商标保护意识。据一业内人士介绍,自从2002年新《商标法》允许个人注册商标以来,社会上逐渐催生了商标投资一族,他们头脑灵活,时常有灵光闪现,想到与某种商品关联度高的“妙语”就会出资注册,期待转让得利,其所在的商标事务所每年代理的商标注册中此类情况约占到30%,该人士认为这体现了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和市场观念的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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