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西网11月28日电 据山西日报报道,由新绛县绛州澄泥砚研制所发起的“绛州澄泥砚”商标侵权维权案牞辗转近一年后,终于有了结果。近日,根据省高院终审判决,绛州澄泥砚研制所将获赔偿14.6万元,并接受侵权方在媒体上赔礼道歉。
绛州澄泥砚,为四大名砚中唯一的陶砚,其制作工艺已失传300多年。上世纪后期,新绛县博物馆副研究员、版画艺术家蔺永茂,青年制砚家蔺涛父子十余年潜心挖掘传统工艺,苦心研制,终于于1991年试制成功“绛州澄泥砚”,使这一曾与端砚、歙砚、洮砚齐名、并称“中国四大名砚”的历史名砚重见天日。之后,蔺氏父子又于1995年组建了山西省新绛县绛州澄泥砚研制所,开始批量生产绛州澄泥砚。1997年2月,蔺氏父子申请注册文字和图形组合商标,其文字为古地名“绛州”,被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依法核准注册。数年来,“绛州澄泥砚”多次参加省及全国的展览,其生产的“绛州”牌澄泥砚已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认可,并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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