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网上银行被盗案再审有了结果,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近日维持了被告中国农业银行永嘉县支行赔偿储户全部存款及利息的一审判决。
2002年10月,浙江省永嘉县人洪荣尧在中国农业银行永嘉支行罗浮营业所申办了一张借记卡。2005年2月2日,洪荣尧的手机短信显示,其借记卡内少了102500元,遂向警方报案。经调查,2004年11月22日,有人以“洪荣尧”的名义持假身份证到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分行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获取了网上银行的客户证书及网上银行密码。此人于2005年2月2日通过网上银行成功将洪荣尧借记卡内的十万多元资金转划至他人账户,后领取了该款。另经查明,洪荣尧曾因业务需要将借记卡的密码告知过他人。目前该案尚未侦破,被冒领的款项无从追回。
原判认为,银行未能认真核实验明办理网上银行注册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违反了《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第六条的规定,导致犯罪嫌疑人成功冒领了本属于洪荣尧的存款,该违规失职行为与洪荣尧的存款被犯罪嫌疑人冒领有着直接因果关系。因此,银行在受理网上银行注册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
永嘉县人民法院据此一审判决:中国农业银行永嘉县支行赔偿储户洪荣尧存款102500元,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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