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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音乐著作权侵权案判决 中华网停止盗用

[日期:2006-06-24]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作者:吴冬妮 [字体: ]
    近日,源泉诉中华网侵权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华网被判停止盗版使用周杰伦18首歌曲的音乐作品向用户提供铃声服务,并就其侵权行为给源泉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而这也是国内首个因在无线增值服务中侵害音乐作品著作权而获赔偿的民事诉讼案例。  
  
    从2005年6月份起,BMG音乐版权有限公司(亚洲)授权源泉公司在中国内地独家销售周杰伦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的无线增值产品。而在这次的判决中,中华网赔偿源泉公司共计5万元人民币。

  对于此次胜诉,源泉公司首席执行官吴峻深表欣慰:“这是首例因侵犯网络音乐词曲著作权而被判败诉赔偿的案例,而且将是一个良好的打击网络盗版司法判例。这些年来,我国的互联网产业发展迅猛,尤其是电信增值服务市场特别活跃,音乐的著作权越来越受到尊重。但还有不少SP对尚不完善的网络版权管理环境抱有侥幸心理,试图蒙混过关,给著作权人的利益造成极大伤害。中华网这个案例清楚表明:不论是我国网络版权的相关法规,或是版权的授权体系,都已逐渐成熟起来,网络音乐市场规范化的发展趋势已非常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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